生活垃圾回收處理的能源回收是通過焚燒、厭氧發酵產沼氣以及厭氧型填埋場填埋氣回收利用等方式回收和利用能源。
目前我國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如規定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辦法焚燒必須采用余熱回收和對垃圾焚燒發電上網優惠等,都是為了促進生活垃圾的能量再生。除專用垃圾焚燒爐焚燒之外,生活垃圾的能量再生還可通過工業窯爐來實現,如在水泥窯、發電鍋爐等設施中用垃圾替代燃料。采用這種方式進行垃圾能量再生,通常是將垃圾中的可燃物質(如塑料、紙類、秸稈樹枝等)進行分揀、處理,制造垃圾衍生燃料(RDF)用于工業窯爐燃燒產熱,其摻燒比例和尾氣凈化要求需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這樣,垃圾中的能量就可以在工業設施中進行再生利用,而不用建設專用的焚燒發電裝置。